坠落防护用品
坠落防护,顾名思义是保护高空作业者不受到高空坠落威胁或在发生坠落后保护高空作业者不受到进一步的伤害。
高空作业的坠落防护装备承重点可以定义为连接救生绳、安全绳、减速设备或其他坠落制动或救援系统的固定点。一些典型承重点的例子有建筑的钢构件、预制混凝土梁等。多数情况下建立一个承重系统时需要一个承重连接器(或承重点),这件设备作为安全绳或救生绳与承重点之间的一种安全连接方式。一些承重点的种类包括钢线和合成吊索、屋顶承重点和钢梁吊夹。
坠落防护用品有: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或发生坠落后将作业人员安全悬挂的个体防护安全带;在高空作业员发生坠落时吸震绳吸收下坠时所产生的力量,以避免高空作业员在下坠停止后受到伤害;锚点以固定速降自锁装置、吸震绳等设备的支持点;生命线系统可以让高空作业者垂直或水平的在高空工作或者自由通行的装置。
高空作业的坠落防护
装备承重连接的强度要求:坠落制动系统另有设计认证的情况除外,用于坠落制动的承重连接,必须能够承载与承重点相连的每个工人5000磅的静态负荷。有设计认证的承重连接系统仍须在资格人员的监督下设计、安装和使用,将安全系数维持在至少2:1。
冲击力或称最大制动力(MAF),可定义为由于坠落工人的突然停止而产生的最大动态负荷。根据员工的体重、自由坠落距离、系统内部所消耗的能量的不同,冲击力的大小也有所不同。根据估算或计算出来的冲击力,来确定出对坠落保护系统组件的强度要求。
坠落保护系统组件选用一个可以支撑5000磅的承重点。用于坠落约束和定位系统的承重连接设计可以与坠落制动系统不同,但要谨慎,将承重点定位在你的工作区域正上方;如果经常使用一个承重点,则对它进行测试验证;清楚地辨认出只用于坠落保护的承重连接;不要将水管、电缆管道或栏杆用于承重连接;确保吊索两端的夹角小于45°;即使在安装承重系统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自己避免坠落;检查、检查、再检查承重点和承重连接器。
全身安全带的开发来源于用于登山用的坐带,与安全腰带相比,它能更好地把冲击力分布到全身。这种设计把冲击力从内部器官(安全腰带把力分布到的位置)转移到了骨盆区域附近的主要骨骼和肌肉上。全身安全带和安全腰带相比有显著优点,包括:安全悬吊时间更长,冲击力分配均匀,造成重伤的可能性更小,使用任何类型的抓绳器时,一定要按照制造商的说明选择正确的绳索直径和结构。例如,如果使用非建议的纤维和威结构的救生绳,抓绳器的凸轮转动可能对救生绳造成破坏性的剪切作用。某些抓绳器与编织绳配合使用效果最好,而另一些抓绳器与双编织绳或夹心绳一起使用更顺利更安全。抓绳器的锁紧功能和坠落制动功能应该是自动起作用的。不允许多名工人同时共用一条救生绳;锁紧距离不应超过42in(1.1m)。在工业坠落制动应用中,不能使用普鲁
士结(抓结)、三重止滑结以及其他摩擦型的绳结。抓绳器的安全绳务必只能与全身安全带的背部连接点相连。防高空坠落防护用具,禁止作为工作定位和受力用具来使用,作业人员的工作定位和受力作业,必须使用工作定位绳。防高空坠落防护用具,只能连接到安全带的前部或者背部D型环上,禁止连接到定位腰带的侧面D型环上。工作定位绳作为工作定位使用时,必须与安全带定位腰带两侧面的D型环相连接配套使用。接触网高空作业使用双工作定位绳时,一根与前部D型环连接,用于防高空坠落,不得用做工作定位;另一根与侧面D型环相连接,用于工作定位,并可用做辅助防高空坠落用具使用。防高空坠落防护用具的挂点,一般情况下不得“低挂高用”,挂点必须是安装牢固的部件。上下支柱和高空作业,必须使用防坠落防护用具。更换防坠落防护用具时,必须先装设好新的防坠落防护用具后,再撤除旧的防坠落防护用具。任何时候严禁出现无高空坠落防护用具的现象。在使用基于安全系绳的抓绳器时,在同一时间内,只允许一个人使用安全系绳上下。安全绳禁止作为吊绳来使用。使用坠落制动器和安全绳时,扁带或者安全绳拉出方向与竖直方向的夹角不能大于40°。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吊绳传递工具、材料。严禁负重登杆,严禁抛掷传递工具、材料,严禁攀爬支柱、车梯、升起的作业平台传送工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