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场所
医疗场所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场所。
1.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回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答医院。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2.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3.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城市街道医院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十等1.综合性医院在各类医院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分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等
2.专科医院为诊治专科疾病而设置的医院,如肿瘤医院、胸科医院、眼科医院、口腔医院。军队医院、企业医院等,有其特定任务及特定服务对象。至于一级医院它的设备及医疗水平相对来说不是很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