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许可证代办
放射诊疗许可证
设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
申请条件
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产生放射性费报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放射防护知识的健康条件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办理材料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放射防护与质控设备清单;
专(兼)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方案;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许可项目:《放射诊疗许可项目》;
法律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办理程序: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受理、审核、审批、申请人领取《放射诊疗许可证》;
许可条件;
承诺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数量限制:无;
提交材料目录。